一对来自天台的年轻夫妇因触犯法律,一个被判刑,一个被劳教,留下的孩子一时成了“孤儿”。这时,一名素不相识的
“余姚阿娘”自愿承担起孩子的养育责任,演绎出了一曲动人的爱心故事。 1997年,36岁的阿华和年仅20岁的妻子阿芳带着不到1岁的孩子丁丁从天台来到余姚讨生活。当时,由于孩子没人照看,他们就通过中介找到了年近六旬的徐阿姨,说好每个月付给徐阿姨700元钱,孩子吃住都在徐阿姨家。1998年年底,阿华不幸被砖块压伤。阿芳为了照顾丈夫不得不辞去了工作。因为阿华受了伤,徐阿姨再也没从阿华那里拿过一分钱的工资。但出于同情和爱心,徐阿姨并没有嫌弃丁丁,一直含辛茹苦,继续养育着孩子。 2002年,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,阿芳做出了人生中最愚蠢的选择,去某洗头房做起了
“三陪”,并因此受到了劳动教养3年的处罚。两年后,阿华生活无着,就干起了偷窃的行当,后因盗窃罪被判了3年刑。父母相继出事,丁丁成了“孤儿”。 “孩子是无辜的,我不能丢下他不管。”徐阿姨说。阿华去服刑的那一年,丁丁已在徐阿姨家生活了近7年,与徐阿姨建立了深厚的感情。丁丁左一句“阿娘”,右一句
“阿娘”,让徐阿姨觉得“就像自己的孙子一样”。 徐阿姨像照顾自己的孙子一样照料着丁丁,平时一定让丁丁吃饱、穿暖,丁丁的小病小痛从不拖延,医疗费也全部包揽。当初为了赚钱才领养孩子,现在徐阿姨反而倒贴了不少钱。 两年前,丁丁的母亲阿芳解教归来,接走了丁丁。但徐阿姨仍然没有放弃对丁丁的关爱。目前,10周岁的丁丁在余姚市舜北一所小学上二年级,每天都由徐阿姨接送。 徐阿姨说,只要身体还吃得消,她一定要把丁丁带下去。(文中阿华、阿芳、丁丁均为化名) |